主講老師: | 樸正哲 | |
課時安排: | 1天/6小時 | |
學習費用: | 面議 | |
課程預約: | 隋老師 (微信同號) | |
課程簡介: | 法律風險指的是由于合約在法律范圍內無效而無法履行,或者合約訂立不當等原因引起的風險。法律風險主要發(fā)生在場外交易中,多由金融創(chuàng)新引發(fā)法律滯后而致。有些金融衍生工具的創(chuàng)設就是從規(guī)避法律的管制開始的。 | |
內訓課程分類: | 綜合管理 | 人力資源 | 市場營銷 | 財務稅務 | 基層管理 | 中層管理 | 領導力 | 管理溝通 | 薪酬績效 | 企業(yè)文化 | 團隊管理 | 行政辦公 | 公司治理 | 股權激勵 | 生產管理 | 采購物流 | 項目管理 | 安全管理 | 質量管理 | 員工管理 | 班組管理 | 職業(yè)技能 | 互聯網+ | 新媒體 | TTT培訓 | 禮儀服務 | 商務談判 | 演講培訓 | 宏觀經濟 | 趨勢發(fā)展 | 金融資本 | 商業(yè)模式 | 戰(zhàn)略運營 | 法律風險 | 沙盤模擬 | 國企改革 | 鄉(xiāng)村振興 | 黨建培訓 | 保險培訓 | 銀行培訓 | 電信領域 | 房地產 | 國學智慧 | 心理學 | 情緒管理 | 時間管理 | 目標管理 | 客戶管理 | 店長培訓 | 新能源 | 數字化轉型 | 工業(yè)4.0 | 電力行業(yè) | | |
更新時間: | 2023-12-05 18:56 |
課程提綱:
一、夫妻借款及其共同債務認定
【問題】1: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標準?
【問題】2:哪些行為可以視為夫妻一方對另一方借款的事后追認?
【問題】3:認定借款是否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舉證責任在哪一方?
【問題】4: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是否屬于夫妻共同債務?誰承擔舉證責任?
【問題】5:夫妻一方的婚前借款婚后能否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?
【問題】6:保證人的配偶未簽字的,是否應當承擔責任?
【問題】7:離婚協(xié)議中對夫妻債務的約定能否對抗銀行的債權?
【問題】8:離婚判決書能否對抗銀行的債權?
二、個貸與父債子還
【問題】1:繼承人如何承擔被繼承人的債務?
【問題】2:借款人死亡,繼承人均放棄繼承遺產,銀行告誰?
【問題】3:貸款到期之前借款人死亡,銀行怎么辦?
【問題】4:借款人無力償還借款,能否執(zhí)行其未成年子女名下的財產?
【問題】5:借款人借款,子女為實際用款人,能否要求子女償還?
【問題】6:找不到借款人,能否找子女要?
【問題】7:個體戶借款,能否找子女要?
【問題】8:農村承包經營戶借款,能否找子女要?
三、法人的擔保主體資格及效力
【問題】1:營利法人、非營利法人和特別法人的區(qū)別是什么?
【問題】2:機關法人能否作為保證人?能否提供物保?
【問題】3:居委會、村委會能否作為保證人?能否提供物保?
【問題】4:民辦學校、醫(yī)院、養(yǎng)老院能否作為保證人?能否提供物保?
【問題】5:農村集體經濟組織、合作經濟組織能否作為保證人?能否提供物保?
【問題】6:公司對外擔保是否必須要有公司的相關決議?什么樣的擔保決議是有效的?
四、借款合同的簽訂及履行
【問題】1:銀行與客戶之間的往來郵件、微信聊天記錄屬于合同嗎?對雙方是否有約束力?
【問題】2:合同只蓋公章未簽字是否成立?
【問題】3:銀行主管信貸業(yè)務的副行長以個人名義向客戶作的承諾對銀行是否有約束力?
【問題】4:格式條款的法律風險?
【問題】5:債權人放款后到期前,債務人發(fā)生不利于將來債權實現的情形,債權人如何處理?
【問題】6:借款人未按照借款用途使用借款,出借人能否提前收回貸款?
【問題】7:解除借款合同和宣布借款提前到期有什么不同?哪個對銀行更有利?
【問題】8:借款人死亡,借款合同是否終止?
【問題】9:借款人騙取貸款構成刑事犯罪,借款合同是否有效?
五、保證擔保規(guī)則與保證責任承擔
【問題】1:銀行應當在什么期限內向保證人主張權利?
【問題】2:保證人死亡的,向誰主張權利?
【問題】3:對保證人主張權利,從什么時候開始計算訴訟時效?
【問題】4:向借款人催收,保證人的訴訟時效是否中斷?
【問題】5:起訴時能否只起訴保證人或借款人?如果只起訴借款人,之后還能否對保證人另行提起訴訟?
【問題】6:超過保證期間的債權如何補救?
【問題】7:借款到期之前,發(fā)現借款人經營狀況惡化導致無償債能力,能否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?
【問題】8:債權人與兩個以上的保證人是共同簽訂一份保證合同,還是分別各簽一份保證合同?哪種方式對債權人更有利?
【問題】9: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內只向部分保證人主張權利的,效力是否及于其他保證人?
【問題】10:債權人的債權通過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方式實現后,是否應將對借款人的抵押物解押?
六、抵押擔保規(guī)則與抵押權的實現
【問題】1:抵押登記和抵押合同記載的內容不一致,以哪個為準?銀行應如何應對?
【問題】2:抵押人未經抵押權人同意能對外轉讓抵押物嗎?債權人如何控制抵押物的轉讓?
【問題】3:辦理了抵押預告登記的房產被法院查封,債權人應當怎么辦?
【問題】4:以房屋抵押的,抵押權人的優(yōu)先權是否及于抵押房屋所產生的租金?
【問題】5:抵押房產被拆遷的,抵押權人對拆遷補償款是否有優(yōu)先受償權?
【問題】6:同一財產上設立多個抵押權時,清償順序如何確定?
【問題】7:同一財產上同時存在抵押權和非典型擔保時,清償順序如何確定?
【問題】8:居住權對抵押權的設立有什么影響?
【問題】9:辦理了抵押登記的房產被法院查封,銀行怎么辦?
【問題】10:首封法院不處置抵押財產怎么辦?
【問題】11:最高額抵押物被法院查封后,能否繼續(xù)放款?查封后所放的款是否在最高額抵押物的擔保范圍內?是否在最高額保證的擔保范圍內?
【問題】12:抵押物被刑事查封應如何應對?
【問題】13:如何通過特別程序實現擔保物權?
【問題】14:到期不還款銀行能否自行處置抵押財產?
【問題】15:既有物保又有人保的情況下,銀行如何行使權利?
【問題】16:續(xù)貸過程中應注意的問題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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